艺术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03浏览次数:2982

为严肃校纪,规范校规,整顿学风,依据《苏州市职业大学学生考勤办法》,特制订本请假制度,适用于艺术学院在校学生。

一、因病、因私事请假:

 1、无论学生是因病还是因私事请假,均需提前主动和班主任说明情况并做好请假手续。对于事后补假条者一律视作无效,作旷课处理!(患急病或紧急事故者除外。)

 2、对于因病请假者需提供校医务室或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对于因私事请假者,班主任需和家长联系确认。 

3、只有经班主任核实并准假的学生方可填写《艺术学院学生请假单》(见附件1),所有请假单均需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任课老师,一份由各班负责考勤的的学生每周随同考勤表一并交至院学工办汪老师处。

 二、因公事请假:

对于因参加校内活动、工作等需要请假者,除了需主动和班主任、任课老师说明情况外,《请假单》上还需有活动负责老师的签名方有效!

三、请假条批假流程:

1、请假一天以内,班主任同意并签字即可生效;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除班主任同意并签字外,还需学院分管副院长同意并签字才有效;

3、请假一周以上者,除需班主任、学院分管副院长同意并签字外,还需报备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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