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学生旷课处理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03浏览次数:2781

依据《学生手册》里面的学生违纪处理相关规定,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一定课时,将下发警示单并给予以下处理:

 

1、旷课10学时(含)以下,给予批评教育。

 

2、旷课11——20学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院部公示。

 

3、旷课21——30学时,给予院部记过处分,院部公示。

 

4、旷课31学时及以上,报校学生处由学校处理,院部公示。

 

5、违反2----4条处分条例的学生,需记录谈话内容并通知其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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