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通知 |
[2014]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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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市级课题的申报通知 |
各院(部)、各部门: 现就我市2014-2015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市级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对象 苏州市区范围内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各职业培训学校,各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以单位名义申报;从事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工作的具备研究能力的个人也可申报研究课题,但需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二、申报课题的内容及成果形式 1.重点课题研究方向及主题: (1)高技能人才状况分析与探索; (2)推动企业职业培训的实践与思考; (3)新兴产业的职业评价体系开发; (4)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5)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6)高技能人才品牌项目研发; (7)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 (8)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修订和完善。 2.课题成果形式:课题成果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研究(调查)报告,研究过程中发表的论文,新职业的开发实践总结,新技术的标准及培养鉴定方案,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技工教育精品专业建设总结及教材专著,专业师资培养成果等。 三、课题确立的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 2.能密切结合苏州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研究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鉴定和技工教育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意义。 3.有利于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鉴定工作的科学、规范、健康发展。 4.能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鉴定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5.有利于技工教育的改革发展。 四、课题立项的程序 1.申报课题的老师在7月1日前填写《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交到所在学院(部),由科研秘书将汇总清单和申报书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电子稿发pl@jssvc.edu.cn。 2.市人社局相关负责部门组成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议、审定,然后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和个人。 3.申报课题经正式立项后,由申报者组织实施,包括组建课题组、落实经费、制订工作计划等,并定期与人社局相关负责部门联系,报告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 五、课题的结题和鉴定 1.凡立项的课题,结题时都需对课题进展情况和成果进行总结,写出结题报告,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研究方法、研究情况、研究成果等。 2.对课题研究成果,由市人社局会同课题所在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根据课题成果形式采用不同方法,最后形成鉴定意见。 六、课题的管理 1.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总体负责课题管理工作,市技工教育教研室负责日常指导、协调工作。 2.课题管理方拥有课题研究开发成果的完整产权和所有处置权。 3.课题研究请于2015年10月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完成的,须于申报时说明。 七、课题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主要由申报者自筹。对经市人社局审核立项的市级课题,根据课题内容和成果形式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资金在“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中列支。 |
科技处 |
201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