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5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4浏览次数:3003

关于统计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科技奖励办法》的精神,统计截止日期前取得的年未上报的科研成果。成果的完成第一单位必须是苏州市职业大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我校的在编在职教职工,且该成果未曾奖励过。若还没有拿到科研成果原件的,在下一奖励时段内申请奖励。二、申报流程.申报全部采用网上申报的方法,请申请人从学校信息门户进入后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如果登录有问题,请联系信息中心,电话:作品著作权、著作、专利等需提交原件(软件著作权需提供电子档)。获奖成果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请各学院负责对专利、软件作者姓名)。.校行政人员和干将路校区人员科研成果网上录入后,材料一律报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各学院统一汇总。行政人员的划分原则上按去年的方案进行分配,如个别老师不清楚自己归属,请咨询科技处。.此次申报材料由个人网上填报后,材料由各学院(部)统一收集、审核并计算相应奖励金额,由院(部)盖章,负责人签字后在截止日期前集中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审计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汇总表在网上导出(导出的格式请参见附件汇总表,各项科研成果请汇总在一张电子表格上)。三、申报截止时间日前将材料交至科技处。未尽事宜,请致电科技处:CSCD来源期刊(2015-2016年).pdf(注:库)CSSCI来源期刊(2014-2015年).pdf知网检索模版.doc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xls科技处<SPAN style='FONT-SIZE: 10.5pt;"ˎ̥","serif"; COLOR: #003366; LINE-HEIGHT: 150%;"MARGIN: 0cm 0cm 10pt">&nbsp;</div>
苏职大艺术学院
地址:苏州市致能大道106号国际教育园
版权所有©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开放大学)
电话:0512-66503938
传真:0512-66503938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