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在校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我校在本学期初对在校生以及休学、保留学籍超过期限的异动生进行了清查。经各学院核实,截止2017年3月31日我校有宋子雅等16名学生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提出复学,学院无法联系本人或本人无法回校办理退学手续。
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退学条款的规定,予以宋子雅等1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对其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6月1日一6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以便核查。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下发正式文件注销其学籍。
联系电话:66503832
苏州市职业大学
教 务 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