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支持学生晚自习及满足学生第二课堂学习活动的需要,提高教室使用效率,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及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放自习教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学期初各学院(部)根据需求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获批后的教室可在日常教学之外由学院(部)自行安排学生自习或进行第二课堂学习;
二、日常教学安排管理使用流程不变,日常教学安排外的使用管理由学院(部)负责;
三、教室只能用于学生晚自习及第二课堂学习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用于下列活动:
1、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机密的;
2、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3、宣扬色情、淫秽、迷信、暴力或邪教活动,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德的活动;
4、商业性质的宣传活动、各类讲座、培训班等;
5、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其它不符合教室功能的活动。
四、学校有重大考试和工作安排时,全校所有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的统一调配;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作为考场,原则上不予借用。
五、教室的使用和管理遵循《苏州市职业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各学院(部)应加强教室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做好使用记录,相关部门应对教室进行不定期的现场和网上巡查,对管理不严而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