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重点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莹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1299

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重点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教学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我校开展2020年度校级重点教材建设和遴选工作,并将从校级重点教材中择优推荐参与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的遴选。现将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教材编写依据职业院校教材规划以及国家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等,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具体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体现学科特点,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实现出版。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应申报数见附件3。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修订教材

1.《苏州市职业大学校级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1.1)1式1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申报表请同时提交电子稿。

2.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二)新编教材

1.《苏州市职业大学校级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1.2)1式1份。申报表请同时提交电子稿。

2.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1份,无需电子稿。

所有申报的教材,均需提供基本成型的完整书稿,截至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届时学校将择优遴选出2020年度校重点教材。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部)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校级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于2020年5月9日之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惠-303)。有关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xd@jssvc.edu.cn,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66503833/13348012265。

四、立项教材后续事宜

2018年及2019年立项的校级重点教材,出版后请将教材原件(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惠-303),做为结题材料。

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第二十条规定: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修订教材为立项后两年内出版,新编教材为立项后一年出版),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对未能按期结项且未申请延期结项者,将取消立项并视具体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立项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重点教材建设立项。


2020校重点教材申报通知.zip(包含以下所有附件)

附件1.1   校重点教材申报表(修订)

附件1.2   校重点教材申报表(新编)

附件2    苏州市职业大学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3    各学院应申报数

附件4    校级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

附件5    专业门类目录(高职高专)

附件6    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

附件7    校级重点教材延期申请表

苏州市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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