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莹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1281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保障我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线下教学同质等效,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过程管理,现定于第十六周——第十八周(6月1日~6月19日)开展2019-2020-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抓紧抓实,务求实效。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日常教学秩序情况:教学班学生名单核对;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对教师课程教学进度,学习平台上的作业布置批改等情况的检查;

   3.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管理情况、实验实训环节执行资料(实训项目课程教学标准、教材)、实验实训条件(仪器、设施、环境)、实验实训安排(学生分组、实验实训内容与理论教学的联系等)、教师教学(准备充分、要求明确、指导认真)、实验实训报告等;

   4.学院(部)领导、督学组听课情况:学院(部)领导和督学组听课记录检查;

   5.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情况。

(二)教学专项检查:

   1.2019-2020-1学院(部)公开示范课实际听课检查:根据各学院(部)2019-2020-1学期公开示范课安排检查公开示范课同行听课表,检查学院(部)示范课组织听课情况;

   2.转专业学生课程学习指导:检查2019级《转专业学生课程学习指导表》归档情况;

   3.课程教学档案检查:检查2019-2020-1学期课程教学档案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归档规范完整情况;

   4.实验实训室安全规范检查;

   5.毕业设计归档检查:2019届毕业设计答辩记录、考核表、论文及成果;

   6.课程教学团队检查:2019年立项的校课程教学团队阶段性检查,具体包括(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重点教材、省级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一等奖等进展情况)。

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二、期中教学检查组织和实施

    1.由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教务处相关人员、学校督学室和各学院(部)督学组成员为骨干,全体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

    2.常规教学检查以学院(部)领导、督学听课、教师互相听课、资料检查、教学信息汇总、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与访谈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学院(部)的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教学专项检查由教务处、校督学室和学院(部)督学组相关成员根据本学期专项检查内容及具体安排,以听课、检查教学资料及档案、开展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检查。

    4.以学院(部)为单位,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并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于6月3日之前将盖章纸质稿交至教务处303室,电子稿发xuji@jssvc.edu.cn

    5.期中教学检查学院(部)教师相互听课检查,填写《苏州市职业大学听课记录表(2019更新版)》,纸质听课记录表交学院(部)教务办归档,并务必在6月19日之前将同行评教信息录入系统。(教师根据自己的用户名登陆教务信息网(http://jw.jssvc.edu.cn),进入“信息维护”下拉栏中选择“同行评教”选项,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相应评教)。

    6.各学院(部)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于6月26日之前将盖章纸质稿交至教务处303室,电子稿发xuji@jssvc.edu.cn

    7.教务处根据各学院(部)反映的共性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苏州市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0526



附件: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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