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校《关于开展 2026 年校内技能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精神,紧密对接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花艺”赛项标准,秉承“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的宗旨,现结合我院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特色,制定本选拔赛方案。
一、赛项名称
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花艺”赛项校内选拔赛
二、竞赛目的
对接省赛国赛:精准对标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花艺”赛项的竞赛内容与评价体系,选拔优秀学生组建省赛参赛团队。
检验教学成果:以竞赛为契机,检验《花艺与配饰设计》、《室内软装设计》等相关课程的教学成效,促进学生专业技能与艺术素养的深度融合。
推动教学改革:将竞赛内容及评价标准反哺日常教学,推动课程内容与岗位需求、行业标准动态对接,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改革。
营造专业氛围:搭建学生技能展示与交流平台,激发学习热情,营造“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校园工匠文化氛围。
三、参赛对象与报名条件
参赛对象:艺术学院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全体在校学生。鼓励跨年级、跨班级组队。
报名条件:
1. 思想政治端正,遵守校纪校规。
2. 具备一定的审美素养、手绘或空间构图基础,对花艺设计与植物应用有浓厚兴趣。
3. 学生以2人团体形式报名参赛,自行组队,并确定1名队长。
4. 报名方式:各班级学习委员统一收集报名表(附件1),于2026年1月20日16:00前提交至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四、竞赛内容与形式
本选拔赛完全参照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花艺”赛项规程设置,重点考察选手的花材识别与处理、色彩搭配、空间构图、创意设计及中国传统插花技艺的掌握程度。
竞赛形式:团体赛(2人/队),分模块限时实操。
竞赛内容与时间安排:
模块一:现代花艺作品创作(占总分50%)时间:4小时
内容:现场抽取主题,完成包括花束、花首饰在内的2个赛项指定项目创作。重点考察现代设计理念、色彩构成与创新技法应用。
模块二: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占总分50%)时间:4小时
内容:现场抽取主题,完成包括瓶花、盘花在内的2个赛项指定项目创作。重点考察传统插花六大器皿的造型技艺、意境表达与文化内涵理解。
竞赛流程:参赛队伍需在两个模块的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共计2件作品的创作。作品完成后,需进行简短的作品陈述(每件作品不超过1分钟),阐述设计理念与技法要点。
五、评审标准
评审委员会将依据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
评分项目 权重 评分要点
主题与创意 20% 作品是否精准贴合抽选主题,立意是否新颖独特,作品命名是否贴切雅致。
构图与造型 30% 作品比例是否协调,空间层次是否清晰丰富,造型是否稳定且富有美感,是否符合现代或传统的美学法则。
色彩与搭配 20% 色彩搭配是否和谐、悦目,能否通过色彩有效传达情感与主题,花材与辅材的搭配是否恰当。
技巧与做工 30% 花材处理是否专业(如修剪、补水),固定技术是否牢固、隐蔽,作品整体是否干净、精致,完成度高。
特别说明 作品陈述环节的表现将纳入“主题与创意”分项中进行综合考量。若出现严重违反操作安全、使用违规材料或未完成作品等情况,将予以扣分或取消成绩。
六、时间安排
阶段 时间节点 主要工作
方案公示与动员 2026.01.07 - 01.13 学院官网、公众号公示本方案,各班级召开动员会。
组织报名 2026.01.14 - 01.20 接收参赛团队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赛事说明会 2026.01.21(暂定)召开全体参赛队伍会议,详细解读竞赛规程、安全须知及材料清单。
校内选拔赛 2026.02.26(暂定)举行正式比赛,组织评审。
成绩公示 2026.03.02 - 03.06 在学院公告栏及网站公示比赛成绩及排名,公示期5天。
结果上报 2026.03.10前 确定省赛推荐队伍名单,并将全部选拔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七、奖项设置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及实际参赛队伍数量,按比例设置奖项:
团体奖项: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获奖成绩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省赛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团队,将代表学校参加2026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花艺”赛项。排名第二的团队作为预备队。
指导教师奖:对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八、组织保障与注意事项
组织架构:成立由艺术学院院长牵头,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及企业专家组成的选拔赛工作小组与评审委员会,确保赛事公平、公正、专业。
赛前培训:计划于2026年2月为报名选手组织不少于3次的集中技能辅导与模拟训练。
物料与安全:竞赛主要花材、器皿由学院统一提供基础清单。参赛队可自备部分特色辅材(需提前报备)。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现场管理。
痕迹管理:本赛事全过程(包括报名、比赛、评审、公示)将保留完整的文字、图片及影像记录,形成专项档案备查。
本方案自公示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苏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所有。
苏州职业技术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