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赛-音乐表演专业校内赛选拔方案

发布者:张丽娟发布时间:2026-01-12浏览次数:10

一、选拔宗旨

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炫青春能创未来”主题为引领,落实 “突出能力导向、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创新因素、确保公平可比”评分原则,通过校内选拔精准筛选专业能力扎实、职业素养优良、团队协作高效、创新意识突出的参赛队伍,代表学校参与省级及国家级技能大赛,充分展示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教育教学成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赛事竞争力。

二、选拔对象

苏州职业技术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已在国赛、省赛获一等奖或世赛争夺赛获金奖的同组别、同专业学生不得报名;参赛选手须无违纪违规记录,学业成绩合格。

三、选拔要求

1. 本选拔为个人赛,选手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不设组队要求,声乐、器乐专业选手均可单独报名。

2. 每位参赛选手可自愿选择1名指导教师,须为我校专职或兼职音乐表演专业教师,负责赛前指导与参赛协调。

3. 报名时需明确选手专业方向(声乐 / 器乐)、唱法 / 乐种及指导教师信息(无指导教师可空缺),每人限报1次,不得重复报名。

4. 2025级新生可参考入校复测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2024级可参考艺术实践作品完成情况及最终成绩。

四、选拔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选拔内容

参照省级赛项“个人技能表演 + 现场讲解”双模块,总分100分。

1. 个人技能表演(权重80%):每位选手独唱或独奏2首曲目(至少1首中国作品),唱法、乐种不限,体裁不限,时长累计不超过10分钟(不含曲目间隙);曲目超时可合理缩编,需背谱表演。

2. 现场讲解(权重20%):围绕参赛曲目讲解总体思路、技能要点、艺术处理及创新点,需体现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创新创意及应用价值等核心要素;脱稿讲解,可搭配 PPT 辅助(无配乐,画外音需为选手本人朗读),讲解时长 3-4 分钟。

(二)评分标准

1. 个人技能表演模块(满分 100 分)

专业素质

音色音质、音准节奏、台容台风

30%

技术技巧

熟练度、难易度、规范度、全面性

 

30%

音乐表现

情感表达、形象塑造、综合表现能力

40%

 

2. 现场讲解模块(满分 100 分)

技能呈现

 

对曲目的理解深度、技能要点阐释清晰度

50%

职业素养

 

崇德尚艺、精益求精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10%

创新创意

 

艺术处理创新、讲解形式创意及实效

20%

应用价值

 

贴合文化传承、教学实践或社会文化需求

20%

 

(三)扣分规则

1. 个人技能表演模块超时,每超1分钟(不满1分钟按1分钟计)扣1分;

2. 现场讲解模块时长不足3分钟或超过4分钟,每少/1分钟(不满1分钟按1分钟计)扣1分,扣分在权重换算后执行。

五、选拔流程

(一)报名阶段

选手将参赛曲目报给各班班长,由各班班长汇总交至音乐系黄新羽老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抽签阶段

召开选手会议,通报选拔规则及注意事项;选手本人现场抽取参赛顺序签,

逾期未到场视为默认抽签结果。

(三)选拔实施阶段

 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场,先进行个人技能表演,再进行现场讲解,全程连续完成。

(四)成绩评定

1. 评分方式:邀请校内专业教师组成裁判组,采用“取平均分”原则。

2. 总成绩计算:个人技能表演平均分×80% +现场讲解平均分×20% = 选手最终成绩。

六、晋级规则

1. 按选手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3的选手获得代表学校参加 2026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器乐表演”赛项资格。

2. 若出现成绩并列情况,依次比较个人技能表演模块成绩、现场讲解模块成绩,成绩高者优先晋级;若仍并列,由裁判组组织加赛确定晋级资格。

3. 获得晋级资格的选手,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的赛前集训及参赛协调,无故不参与集训或放弃参赛资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音乐系负责解释,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通知。

2. 联系方式:谢丹,电话:15506133615;邮箱:xdan@jssvc.edu.cn

艺术学院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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